中國日報網消息:記者從廣州市檢察院獲悉,今年前10月,廣州市檢察機關共查處53名處級以上官員,其中廳局級官員5人。
據廣州市檢察院統計,今年1至10月,廣州市共立案查辦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件394件406人,相比去年同期上升一成五,追繳贓款贓物價值4371萬元。其中,立案查辦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職務犯罪案件335件346人,占立案總件數的85%,超過十分之一的案件為涉及100萬元以上的特大貪污受賄案件;查處處級官員48人,廳局級官員5人。另有60人涉及59件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瀆職侵權案件。
此外,商業賄賂案件也是今年查辦的重點。截至10月底,共查辦265人涉及262件涉農職務犯罪、危害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職務犯罪及行政執法人員和司法人員職務犯罪等商業賄賂案件。
廣州市檢察院有關負責人表示,他們在查辦職務犯罪工作中,正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慎重選擇辦案時機,慎重使用逮捕等強制措施和扣押凍結財政賬戶等強制手段,有效防止了因辦案不當引發企業破產倒閉和社會不穩定因素的發生。
編輯:寧波 來源:新華網(記者 葉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