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4月14日,廣東省政府在廣州召開了廣東省解決金融機構空白鄉鎮金融服務問題工作會議。會議明確廣東解決金融機構空白鄉鎮金融服務問題的工作任務,動員有關市、縣政府、金融機構抓好落實,確保2010年6月底前全面解決金融機構空白鄉鎮的金融服務問題。
會議指出,2009年,廣東立足統籌城鄉兩個金融市場,全面推進農村金融改革,著力構建和完善農村金融體系,有效提升農村金融服務能力和水平,取得了明顯成效。但由于廣東二元經濟結構長期存在,城鄉經濟金融發展不平衡的格局還沒有根本改變,目前我省仍有部分鄉鎮金融機構完全空白,基礎金融服務完全空白,農村金融服務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直接影響和制約了這些地方的經濟發展。因此,解決廣東金融機構空白鄉鎮的金融服務問題刻不容緩。
會議認為,解決金融機構空白鄉鎮金融服務問題是城鄉經濟統籌發展的內在要求,是支持農村地區加快發展的必然選擇,是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改進農村金融服務的現實需要。
會議要求,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高度重視解決金融機構空白鄉鎮金融服務問題,建立專門的工作機制,按照“一鎮一策”的工作思路,盡快提出針對性的解決方案。同時,各地政府要積極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起組建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積極發揮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補充作用,多策并舉推進廣東金融機構空白鄉鎮金融服務問題的解決,確保廣東在2010年6月底實現基礎金融服務全覆蓋目標,為支持金融機構空白鄉鎮經濟發展、實現廣東城鄉統籌發展做出新貢獻。
來源:中國日報廣東記者站(記者 李文芳) 編輯:柏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