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必須以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為根本,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充分發揮我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優越性。要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時俱進,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發展基層民主。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院研究員莫紀宏在接受中國日報采訪是指出,三中全會公報給出了有關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應當與時俱進的表述,這個表述目前還沒有與之配套的官方解讀。我個人認為,協商民主和基層民主可能是“與時俱進”的兩個發展方向。在人大代表的選舉方面,可考慮適度擴大人大代表的直選范圍。目前區縣人大代表是直選,縣以上則是間接選舉。同時,要發展基層民主,就要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委員會制度和村民自治制度。修改現行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中不完善的地方。通過推動基層自治,達到培養基層民主意識、營造民主氛圍的目的。
(中國日報記者 趙逸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