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違規使用廉租房經租房拒不整改者將被收回
9日,記者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獲悉,我市將對已經交付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展開專項檢查工作,重點檢查2008年以來交付使用的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經濟租賃住房。對于整改期結束后仍拒不整改的違規違章使用住戶,將按規定收回其廉租房或經租房。五城區全面巡查將于5月10日前完成,5月30日前將完成入戶重點抽查;各縣(市)計劃6月底前完成檢查工作。
重點檢查三類保障房
此次專項檢查的范圍包括:我市已經交付使用的保障性住房,重點是2008年以來交付使用的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經濟租賃住房。
經濟適用住房主要檢查內容:是否存在房屋交付1年后仍空置不入住的行為,是否存在出租、出借的行為,是否存在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的行為,是否有其他違反住房保障政策規定的行為。
廉租住房、經濟租賃住房主要檢查內容:是否存在累計6個月以上未繳納租金或未在廉租住房、經濟租賃住房居住的行為,是否存在將承租的廉租住房、經濟租賃住房轉借、轉租或擅自調換的行為,是否存在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的行為,是否有其他違反住房保障政策規定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