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今年落實禁止中小學生騎乘電動車上下學規定
東南快報訊今年福州市的安全教育課程正式列入課表,每學年安全教育課程不少于12課時,每學期開學第一周和放寒暑假前一周必須安排一節安全教育課。這是東南快報記者昨日從福州市教育局下發的《2015年度學校安全工作意見的通知》中了解到的。
據東南快報記者了解,今年福州市教育部門將推進全市教育系統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改革、學校安全標準化建設提升工程“三年行動”、“平安校園”等級創建活動。在安全教育課程進入課表的同時,各校將堅持每天五分鐘安全教育,開展生動活潑、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活動。
同時,安全演練將納入學校常規管理,高等學校每兩個月、中小學每月、幼兒園每季度至少組織1次以上防地震、防火災、防踩踏、防暴恐等應急疏散演練,定期組織地震專家、消防官兵、公安民警等專業人員到學校指導師生開展演練,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和應急自救能力。此外,嚴禁組織中小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演出活動。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福州市將落實禁止中小學生騎乘電動車上下學的規定,加強師生集體活動交通安全管理,嚴禁使用沒有營運資質單位或個人的車輛等交通工具。并加強學校校車管理,經常組織明查暗訪,杜絕接送學生車輛超速超載問題,加強與各部門的溝通協調,建立完善學生交通安全工作、校車管理制度,爭取有關方面支持,進一步推廣學生專用公交和學生周末班車。
據悉,福州市還將推動學校安全責任落實到崗到人。綜治安全工作績效將作為一項硬指標,作為干部職工年終考評、評先評優、獎懲提拔的重要依據,列入“兩項督導”、文明學校等綜合督政督學和教育督導評估指標。
(東南快報記者 齊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