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將市區飲用水源地劃分為一級、二級和準保護區,并對保護區加強管理,提醒市民注意保護飲用水源。記者從環保局了解到,環保部門新近豎立了38塊標志標牌,更為明確了市區飲用水源保護區的界線,在最嚴格的一級保護區域內,游泳、垂釣、旅游等活動都是被禁止的。
各級水源保護區
有嚴格管理方案
根據我國水污染防治法,柳州市于2009年劃定管理飲用水源一、二級保護區和準保護區。其中,以柳西水廠、城中水廠、柳南水廠、柳東水廠4個水廠的取水口所在位置,劃定了一級保護區:長度4.8千米,總面積0.599平方千米。二級保護區有兩個,一個是柳江河二級保護區,長度17.2千米,面積9.293平方千米;另一個是新圩江二級保護區,長度2千米,面積0.27平方千米。準保護區也有兩個,包括柳江河準保護區和新圩江準保護區,長度17千米,總面積39.245平方千米。
在柳州市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有關部門將加強對各種組織和個人的管理:
A.準保護區內:禁止新建、改建、擴建印染、造紙、制革、電鍍、化工、冶煉、煉油、化肥、染料、農藥以及其他對水質有嚴重污染的項目,改建建設項目,不得增加排污量;禁止向水體排放油類、酸液、堿性或劇毒廢液,禁止傾倒工業廢渣、醫療廢物、城市垃圾等;禁止在河道水體中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車輛和容器;禁止在河道的灘地和岸坡內堆放、存貯廢棄物等;禁止炸魚、毒魚,禁止堆置和排放廢渣、垃圾、糞便、廢油、殘油等;禁止一切破壞水環境生態平衡的活動和破壞水源林、護岸林與水源保護相關植被的活動。
B.二級保護區內:除了禁止準保護區的行為之外,還禁止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責令拆除或者關閉;禁止新設置排污口,向水域排放污水;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從事網箱養殖、旅游等活動的,應當按照規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飲用水水體。
C.一級保護區內:除禁止二級保護區和準保護區的行為之外,還禁止新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一切建設項目,已建成的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責令拆除或者關閉;禁止網箱養殖、旅游、游泳、垂釣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等。
D.水源保護區內的地下水水源,同樣受到保護:禁止利用儲水層孔隙、裂隙、溶洞以及廢棄礦坑儲存石油、放射性物質、有毒化學品、化學農藥或者其他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物質;禁止利用溶洞、滲井、廢坑、裂隙排放、傾倒含病原體的污水、含有毒污染物的廢物或者其他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物質;禁止使用無防止滲漏措施的溝渠、坑塘等輸送、貯存含病原體的污水、含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廢水或者其他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廢棄物;禁止利用含有毒污染物的污泥作肥料;禁止使用劇毒和高殘留農藥等。
增設明顯標志牌
望市民保護水源
當前是柳州市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的關鍵時期,創模評估小組到柳州檢查時,曾指出柳州市在飲用水源保護方面做得不夠規范,還存在一些影響水源水質的行為。對此,柳州市環保局負責人表示,柳江河作為柳州市的飲用水源,又穿城而過,管理難度比較大,目前對市民在保護區內開展的旅游、垂釣、游泳等行為,有關部門也只是以宣傳教育為主,沒有處罰措施。同飲一江水,每個柳州市民都有義務保護好共同的飲用水源。
這幾天,環保部門在飲用水源保護區的地理界線增設了38塊明顯標志,并以各水廠名稱命名相應的飲用水源保護區,實施設立飲用水水源標志及交通、航道警示牌工程。包括城區內6座跨江大橋(廣雅大橋建好后也設置),分別設置了4塊標志牌,提醒過往司機注意駕駛安全;柳江河航道新增了8塊、二級保護區起止兩處各設了2塊標志標牌,使飲用水源保護區的劃分更為明確。
劃清保護區后,在水源保護區內建設非禁止性項目和設施的,建設單位應先向環保部門報送經批準的水土保持方案和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審查批準后,才可向發改委、工商、國土資源等部門申請辦理行政許可。經批準的建設項目,其水污染防治設施和水土保持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環保部門將做好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水質監測、陸源污染的監控。同時,做好柳江河飲用水源保護風險應急預案,密切關注上游龍江、融江來水水質以及飲用水源水質情況,重視龍江重金屬污染(上游河池采礦業排污)對柳江河飲用水源的潛在影響,關注柳江河飲用水源河段糞大腸菌群、總氮、總磷等因子的濃度變化趨勢,預防飲用水水源水體富營養化。(黃顯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