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劉全得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罪名成立。鑒于劉全得家屬代其退款一萬元的情節,在量刑時酌情予以考慮。判決:被告人劉全得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一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人民一萬元。
據了解,省人大代表,省政協委員、教授,駐馬店市公安局領導、市檢察院領導、市勞動監察部門領導,農民工代表等出席了此次庭審,還共同參加了“拖欠進城務工人員工資案件辦理工作會座談會”并發言。
“今天舉行這樣的公開的現場會,在眾多媒體們的參與下,廣泛宣傳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例,讓廣大農民工兄弟認識到,拖欠農民工工資也是一種犯罪,舉報就能解決問題。我相信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執行難呀都會起到很大的促進作用。”鄭州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德法在座談會上講話中稱。隨后在談到一些在網上或微博中發帖等等拖欠工資案例時,劉教授表示“只是引起案件的起因,就像我去哪里舉報一樣,它僅僅是一種新型媒體引起相關媒體的重視,它必定不是走法律程序,最好是運用法律途徑,通過勞動監察部門告黑心企業或包工頭,然后勞動監察部門,給其下一個整改通知,如不執行,就由公安部門立案逮捕,這是最好的辦法,但是農民工兄弟沒有這種法律意識。”
最后張立勇院長在講話中說,今天參加的不僅僅是一起刑事案件,而是為農民工撐腰、主持公道的案例。同時他表示,還有許許多多的農民工披星戴月、風餐露宿,結果拿不到工錢的情況存在,各地市還應積極深入開展,一定要讓農民工在春節前拿到勞動報酬,不然對不起人民群眾及農民工和憲法、法律賦予他們的權利。
開展這項活動也是貫徹十八大精神,同時也是響應習主席“務實重干”的重要講。四年來,各級法院審理類似案件2萬3千多個,追繳農民工工資4.2億元,通過行政辦法和民事辦法維農民工的權益取得了不小成績,下一步各級法院將更加關注拖欠農民工案件,采取多種方法來保障農民工權益。(記者 安百杰 馬守國)
實習編輯:李怡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