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zhí)法部門認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豐田金融的行為屬商業(yè)賄賂,擬做出沒收42萬余元違法所得、罰款14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據(jù)了解,涉案的3家4S店還在立案調查中,工商部門尚未做出處罰認定。
揭開豐田金融的“套利陷阱”
據(jù)了解,豐田金融的汽車消費一年期貸款利息高達10-13%,而四大國有銀行的同類貸款利息不到7%。按一輛中檔汽車15萬元購車款,首付5萬、一年期貸款10萬元計,消費者向四大國有銀行貸款僅需支付7000元左右的利息,而從豐田金融貸款則需支付10000元至13000元利息。利息的4.5%,豐田金融則作為好處費返還給4S店。
令人生疑的是,豐田汽車貸款利息最低的也比同期銀行貸款利息高出43%,消費者為什么會上這種明明白白的當?
黃先生2009年在涉案的杭州金豐豐田購買了一輛銀色銳志車。黃先生回憶上當經過說,當時他明確提出要在銀行辦理按揭貸款,4S店銷售顧問說可以幫忙試試。
“兩三天后,銷售顧問答復說銀行辦不了,只有豐田汽車金融(中國)有限公司可以貸款。”黃先生說。無奈之下,黃先生在豐田金融貸了135800元,三年期,月利率9.69167‰。
黃先生說,整個過程中,銷售顧問既沒有提到別的開展同類業(yè)務的公司,也沒有提到具體的貸款條件、利率、時間等信息,直到簽合同時才知道貸款利率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