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款不退 高朋占壓資金?
“有多名消費者反映,自己參與的高朋團購項目被臨時取消,或者遲遲不供貨,導致消費者不得不要求退款。”據介紹,高朋網雖然承諾消費者在14個工作日內退款,卻遲遲不打款。當消費者無奈找到工商部門投訴后,高朋網表示會接受,但仍需14個工作日才能退款。“往往是一個多月時間,才能退款成功。”
北京的消費者喬先生6月3日花費48元,在高朋團購了價值千元的話費和租金套餐,此后高朋網取消該活動,消費者的錢卻遲遲退不回來。喬先生在7月4日投訴后,才終于在事隔一個多月后,拿回了自己的錢。
投訴高朋出售假天梭表的李先生說,被曝出售假貨后,高朋網方面曾找過自己,表示給消費者200元“補償”,要求他寄回假天梭表,之后再給200元“補償”,但遭到了李先生和北京十幾名消費者拒絕。“這不是明擺著銷毀證據、逃避處罰嗎?”李先生說。
接受記者采訪的消費者表示,很多人至今未收到高朋網的退款,這明顯有占壓資金之嫌。僅以團購天梭表為例,預訂的消費者有1600余人,以每人最低690元計算,總數就是110.4萬元,以高朋網頻頻推出團購活動的密度來說,1個月時間可能占壓的資金將達到數百萬元。“如今短期融資的利率那么高,誰來監管團購網的資金使用啊?”
專家觀點
高朋網是否知情都應賠償
工商人員介紹,由于高朋網聲稱自己也是假天梭表的“受害者”,并表示要起訴供應商,讓工商執法面臨難題。到底高朋網是“知假售假”,還是不知假而被動成為侵權者,這些還有待調查取證。
“根據我國的產品質量法,高朋網即使不知道自己銷售的是假貨,也要賠償消費者。之后可以再向供應商追償。”中消協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說,高朋網不論是主觀上是否故意,客觀上都已構成了對消費者的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工商部門也應對團購資金流向進行調查,并向社會公布。”
記者查詢我國產品質量法,第33條明確規定:銷售者應當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此外,第40條也規定,售出的產品不合質量要求的,“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對消費者賠償之后,“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
對以假充真的銷售,產品質量法規定,執法人員可以責令停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案工商部門如何定性,將持續關注。
新聞鏈接
團購網站遭遇誠信危機
今年3月,被稱為美國“團購鼻祖”的Groupon與騰訊合資,成立團購網站高朋網,上線短短三個月時間,高朋網就在全國數十個城市布點,其快速擴張令業界嘩然。然而,面對“千團大戰”的困局,高朋網的負面新聞不斷,先是在抽獎活動中做假,中大獎的竟是自己的員工,之后內部員工對媒體曝料高朋網大規模裁員500人。接著,高朋網遭遇“售假門”,其先是極力否認出售的是假冒天梭表,之后又承認售假,但將責任推給了供貨方;此事未了,高朋網又推出團購麥當勞餐券,但麥當勞方面聲明未與高朋網有過任何合作。
業內人士透露,盲目擴張導致人力和市場推廣費用的巨大成本已使一些團購網站不堪重負。而居高不下的投訴量,也使一些團購網站面臨誠信危機,部分經營不規范的團購網站將被市場無情淘汰。
來源:北京日報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