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教師長期沒有機會申請省級政府教學成果獎的格局被打破:省政府辦公廳下發的《江蘇省教學成果獎勵辦法》,首次面向各級各類教師評選優秀教學成果,此舉在全國尚屬首家。
我省自1988年開始評教學成果獎,但僅局限于高等教育范圍,2007年省政府頒發的教學成果獎勵辦法也是如此。我省現有各級各類教師76.65萬人,其中基礎教育階段各類教師約占86%。新頒布的《江蘇省教學成果獎勵辦法》首次涵蓋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這也是全國首家由省政府頒發、覆蓋教育各個類型的教學成果獎。
據介紹,省級教學成果獎申請“門票”為:具有原創性,在理論和實踐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進;具有較強的實用性、可操作性和示范性,經過2年以上教育教學實踐檢驗,在本省產生積極影響。教師個人獲此項獎的,記入本人檔案,作為崗位聘任、績效考核、職務評聘的重要依據。目前,省教育廳已布置首輪全口徑省教學成果獎評選,擬評選基礎教育類400項,職業教育類240項,高等教育類400項。省政府設立專項資金,用于教學成果獎勵,特等獎每項獎勵5萬元,一等獎每項獎勵1萬元,二等獎每項獎勵5000元。(蔣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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