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來,平度法院把“司法為民”作為執行工作總的指導思路,以機制創新為引領,開創執行工作新局面,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據悉,2012年1月至2013年7月,全院共受理各類執行案件4848件,執結案件4190件,結案標的額5.39億元,標的到位率91.75%。
“引刑入民”,完善執行威懾機制
2013年3月份,平度法院認真研究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推行全國法院執行威懾機制的有關文件規定,并根據多年來執行案件的實際情況,與當地公安局、檢察院、司法局聯合制定了《關于引入刑事執行機制解決案件執行難的實施意見》,將刑事責任追究作為民事執行案件的一項常規強制措施,對于惡意規避執行,情節嚴重的,按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追究刑事責任,極大增強了對被執行人的威懾力,有效減少了惡意規避執行行為的發生。
2012年,平度法院共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追究刑事責任15人,其中14人涉及的14起案件已于2013年上半年全部執結,2013年上半年,平度法院依法追究被執行人刑事責任4人,有力打擊了逃避執行、規避執行行為,形成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建立速查速執工作機制,縮短執行周期
為克服案多人少造成的案件久執不結,效率低下的問題,平度法院建立以節點控制為核心的速查速執工作機制,規定所有新收執行案件三日內進入司法查控平臺進行查詢,所有節點均有明確完成的時限和流轉程序。通過“快查、快控、快執、快結”方式簡化執行程序,加快執行速度,給被執行人造成強有力的心理震懾,以最少的執行成本最大限度地實現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對部分標的額較小、案情簡單的執行案件推行“一站式”執行,在執行案件立案后,被執行人第一次到各執行單位接受詢問時,就視情對雙方當事人進行和解,被執行人明確拒絕履行法定義務或對抗法院執行的,當即采取拘留、罰款、搜查等強制措施的方式,促使被執行人現場履行義務,通過一次執行就力爭案件執結。近兩年來,共有263起案件“一站式”執結。
建立司法查控系統,提高執行效率
2013年,根據青島中院統一安排,與青島市房管部門、車輛管理部門及23家銀行建立司法查控系統,通過該系統可以查詢到被執行人車輛、房產及多家銀行的開戶及存款情況,對推進執行工作,提高執行效率、節約司法成本起到了積極作用。系統開通后,平度法院共發送查詢請求53375條(涉及案件數2321件),各協助單位共反饋信息35542條,涉及被執行人1239人,涉及存款金額6500萬元,涉及機動車735輛。通過協執單位反饋的財產信息,已經順利執結案件43件,執結標的額50余萬元。
推行執行圓桌會談,破解涉農案件執行難題
村級債務起因復雜, 單一的工作方式容易引起村莊、鄉鎮對法院工作的對立和不滿。平度法院將行政審判中的圓桌審判模式推廣到執行環節,由法院召集鄉鎮、村莊負責人和債務人共同協商,充分依托鄉鎮黨委、政府,進行面對面協調;同時依法拓寬債權實現方式,自留地、樹木、塘壩、水面承包權以及荒山廢石等一切具有物權價值的東西都可以用來依法抵債,在破解涉農案件“執行難”上取得明顯效果。(記者 解傳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