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到醫院短短不到3公里的路,足足走了40分鐘,幾乎無車避讓,可悲,作為醫生我為之生命而惋惜。"12月7日晚19點14分,北京120急救醫生王雨竹的微博記錄下了一個急救大夫的無奈。當她寫下這段文字時,一個55歲的生命剛剛從她身邊離世。
當晚17點58分,王醫生第一時間趕到車禍現場,她看到一輛罐車后方不到10米遠的地上側臥著一位50多歲的傷者,傷者是在騎車時不幸被罐車碾壓,造成開放性骨折,血肉模糊。王醫生和同事立刻對傷者展開了心肺復蘇搶救,隨即他們決定趕往最近的武警總醫院,從現場到武警總醫院最近的路線全程不過3公里,而這輛救護車卻足足走了40分鐘,時間流逝下,王雨竹只能眼睜睜的看著傷者的心跳歸零。
北京市急救中心宣傳中心一位李姓負責人告訴記者:“北京市急救醫療服務條例正在起草制定中,將來阻擋急救車執行急救任務的車輛或將遭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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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聽到警笛后必須馬上讓行
德國駕校從起步就在道路上進行訓練。在一次訓練過程中,記者聽到了急救車警笛聲,但是沒有采取措施。教練一腳踩住了剎車,抓過方向盤把車迅速開到了道路右側,等急救車過去了,才松開手。隨后,教練讓把車開到可以停車的路邊,開始講解剛才司機應該有的正確反應。
比利時——救護車享有優先路權
前方車主在聽到警報后,都不約而同地向兩側靠,讓出一條通道供救護車通過,待救護車駛過之后大家又并到中間,沒有在這條“生命通道”上搶行,一切都很井然。
美國——為緊急車輛讓路天經地義
美國公眾均嚴格遵守有關法規,極為自覺地為緊急車輛讓行。一般的作法是立即將車輛減速并停至道路右側,直至緊急車輛通過后,再依次重新回到主路上來。美國民眾認為這樣做實屬天經地義。
新加坡——不給救護車讓道要受罰
在新加坡,不給救護車(包括公立與私人公司)讓道的車輛司機將面臨160新元(1新元約合5元人民幣)的罰款以及記過4點,如果被告上法庭,初犯將被罰款最高達1000新元或監禁3個月,屢犯者將被罰款最高達2000新元或監禁6個月。他們也將被吊銷駕駛執照。
新加坡政府的救護車全部裝有攝像頭,以抓拍那些不讓路的司機,一些私營救護車也安裝了攝像頭,這些錄像將提交給警方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