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車窗飛出個塑料袋,摔在地上撒出一地花花綠綠的錢,路人趕緊彎腰撿錢……
路過民警見狀,沖上前掏出警官證大喊:“我是警察,把錢還給失主!”
8月4日上午,一輛飛馳而過的轎車車窗“嗖”地飛出一個小塑料袋,塑料袋砸在沈北分局門前的中央路上,從塑料袋里散落出花花綠綠的鈔票,被風吹得滿地都是。不少路人見狀趕緊彎腰撿錢。
正在沈北公安分局門前的民警李寧見到路人撿錢后就往兜里揣,而遺落錢袋的轎車一點也不知道丟錢的事。
李寧跑向撿錢的路人,他喊道:“我是警察,把錢還給失主吧!”說著,他掏出警官證。看到警察來了,路人們回應李寧說:“放心吧,我們幫警察撿錢。”
李寧一盤點,袋子里連同從路人手里拿回來的錢一共8000元整,袋子里還有一些票據、單據,以及一張已經過期的一代身份證。通過這張身份證,李寧找到了失主高某。原來,當天高某到沈北新區新城子接家人回沈陽,順便去路邊的銀行辦理業務,裝有現金和單據證件的塑料袋竟然從車里掉了出去。
8月6日,李寧將錢和單據、身份證還給了失主,高某感動地說:“真沒想到這錢還能回來,真得感謝咱們民警!”
民警介紹,撿到錢財不還涉嫌不當得利,不當得利屬于民事責任,要向對方支付補償。但是如果拒不歸還,可以構成侵占罪就要承擔刑事責任了。
實習編輯 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