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1月1日從伊犁州紀委監察局召開的制度廉潔性審查試點工作會議上獲悉,伊犁州為有效預防腐敗,從今年10月起開展為期一年的制度廉潔性審查試點工作,進行“廉政體檢”。
近年來,伊犁州直各縣市各部門堅持完善體制機制制度,不斷推動反腐倡廉制度建設。針對容易滋生腐敗現象的行政審批、干部選拔任用、資金管理、政府采購、項目招投標等重點環節,把制度建設貫穿于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各個方面。逐步形成了符合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和反腐倡廉建設需要的制度建設體系,涵養了權力運行和監督制約的各個方面,對推動伊犁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發揮了重要作用。
按照自治區紀委《關于開展制度廉潔性審查試點工作的意見》要求,伊犁州被列為自治區開展制度廉潔性審查工作試點單位。為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開展并取得實效,伊犁州紀律檢查委員會與伊犁州監察局制定下發《伊犁州制度廉潔性審查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制度廉潔性審查工作由伊犁州直各縣市紀檢監察機關負責牽頭,組織協調同級人大法工委、政府法制辦及相關部門共同開展制度廉潔性審查試點工作。
審查試點工作將采取單位自查、專門機構會審、組織專家論證、開展社會聽證、公開征集意見、走訪群眾及有關單位等多種審查方式進行。今后,對起草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其它規范性、政策性文件,在頒布實施前必須進行廉潔性審查,建立制度廉潔性審查長效機制,使其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
制度廉潔性審查試點工作從今年10月上旬開始,截至2013年10月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伊犁州開展制度廉潔性審查工作,旨在通過查找制度中的廉政風險點,從制度的廉潔性、合法性、利益沖突和科學性等四個方面,對制度的具體內容、具體條款進行廉潔性審查,對制度進行“廉政體檢”,堵塞利用制度以權謀私的漏洞,從制度上鏟除滋生腐敗的土壤和條件,縮小制定制度預定目標與制度實施效果的差距,形成有效預防腐敗的長效機制,發揮制度在反腐倡廉建設中的重要作用。(記者 毛衛華 史雪紅)
實習編輯:吳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