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理順政府內部以及政府與市場、社會及公民個人的關系
十年來,通過穩步推進行政管理、財稅、農村等領域體制改革,政府內部以及政府與市場、社會及公民個人的關系進一步理順。
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取得積極進展,政府職能進一步轉變。
2003年、2008年,國務院兩次實施機構改革,進一步理順部門職責關系,優化政府組織結構,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
2004年以來,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及其配套辦法相繼實施,政府投資范圍進一步縮小,企業投資自主權繼續擴大,投資主體多元化、方式多樣化格局基本形成。國務院先后5次清理、取消、調整了2183項行政審批事項,占原有審批事項的60%以上。
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全面推進。2005年,公務員法施行,邁出公務員管理走向法制化的重要一步;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施行,建設“陽光政府”提速。
財稅體制改革進一步推進。按照財力和事權相匹配的原則,著力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從2003年的1912億元增至2011年的18853億元。
在部分省份先行試點基礎上,2004年起推進省直管縣和鄉財縣管財政管理方式改革。探索建立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
全面取消預算外資金,將所有政府性收入納入預算管理,形成由公共財政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保基金預算組成的有機銜接的政府預算體系,部門預算逐步向社會公開。
增值稅、油氣資源稅、個人所得稅改革穩步實施,有利于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稅收制度進一步健全。
農村改革取得新突破,農村發展活力進一步增強。
黨的十六大以來,中央以統籌城鄉發展為主線,堅持推進農村改革創新,造就了“三農”發展又一個黃金期。
2006年起全面取消農業稅和農業特產稅,每年減輕農民負擔1335億元。以鄉鎮機構改革、農村義務教育和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綜合改革由試點推向全國,到2011年底,全國98%的鄉鎮進行了機構改革。
進一步促進民生改善和社會和諧
十年來,我國著力推進教育、醫藥衛生、文化、社保等領域體制改革,進一步促進了民生改善和社會和諧。
教育體制改革取得明顯成效,促進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質量的目標正逐步實現。
2006年,全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實施,對約1.3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除了學雜費和教科書費,對3000多萬名農村寄宿制學生免除住宿費,對中西部約1228萬名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生活費。
2008年秋季學期開始,全面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將進城務工農民工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納入公共教育體系,約1167萬進城務工農民隨遷子女在城市接受義務教育。
按照《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已啟動425項改革試點項目,全面部署落實到2012年實現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4%的目標。
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邁出實質性步伐,“看病難”、“看病貴”初步緩解。
2009年,黨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及近期重點實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明確用3年時間推進5項重點改革。
醫藥衛生體制改革3年多來取得重要階段性進展,尤其是基層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取得顯著成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水平明顯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明顯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效率明顯提高,基本藥物價格明顯下降。
社保制度改革持續推進,社會“安全網”和“穩定器”作用有效發揮。2005年起將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覆蓋面進一步擴大到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2009年啟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2011年啟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兩項試點到2011年底擴大到全國60%的縣(市、區),2012年內實現全國范圍制度全覆蓋。
不斷健全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制度,先后建立和完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社會救助體系覆蓋城鄉,有效保障了8100多萬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雄關漫道真如鐵,而今邁步從頭越。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國各領域的改革不斷深化,制約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不斷破除。今后,中國將以更大的決心和勇氣全面加快推進各領域改革,促進科學發展、轉型發展、和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