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錄用公務員未參加初任培訓不能任職定級
記者8月30日今天從省委組織部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我省招錄機關應當安排新錄用公務員在試用期內參加由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的初任培訓,未參加初任培訓的新錄用公務員,不能任職定級。
根據我省發布的《關于轉發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新錄用公務員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培訓的,招錄機關應視情給予批評教育或處分,并安排下一批次的培訓。如果試用期滿但尚未參加培訓的,試用期順延,待培訓合格后再進行考核,任職定級時間相應順延。在報到后一年半內仍未參加培訓的,將視為考核不合格。
新錄用公務員確因工作需要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響等原因,不能在試用期內參加培訓的,需報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并暫緩試用期滿考核。招錄機關應及時安排其參加培訓后再進行考核,任職定級時間可以從一年試用期滿之日起計算。
來源:浙江日報 編輯:張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