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副部長仇保興在第六屆國際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大會上說,我國是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國家,每年20億平方米新建面積,相當于消耗了全世界40%的水泥和鋼材,而只能持續25~30年。如此短壽的建筑將每年產生數以億計的建筑垃圾,給中國乃至世界帶來巨大的環境威脅。現在我國政府已號召房地產開發企業提高建筑質量,將目前30年的建筑平均壽命延長至100年。(相關報道見今日本報17版)
細究起來,中國建筑普遍短命所造成的社會危害,不止是產生大量垃圾、破壞環境,以及形成資源浪費(據悉,我國每年20億平方米新建面積,相當于消耗了全世界40%的水泥和鋼材),實際上,也包括了房價的居高不下。
很明顯,建筑壽命只有25~30年,低于目前70歲左右的人均壽命。這意味著,一個人若要確保一輩子“住有所居”,那么至少要反復購買2~3次住房,住房需求成倍增加,在住房供給不變的情況下,房價焉能不暴漲?
時下,我們的樓市中為什么有那么多的“改善型住房需求”,無非是因為,其現有住房在“短命”規律作用下,不得不尋求“改善”。
中國建筑質量之所以如此短命——“樓塌塌、樓脆脆、樓歪歪、樓裂裂”之類現象頻仍,不是因為我們缺乏保證建筑高質量的技術能力和建筑智慧。
真正的根源,在我看來,是我們確保和維護建筑高質量的制度出了問題,由于這些制度本身缺乏足夠應有的生命力,因此既無法保證建筑的“優生優育”,也無法促進它的健康長壽。比如,我們的建筑質量監管制度。應該說,目前我們從建筑設計到施工、驗收等環節,都存在監督乏力的缺陷。
更重要的還有,城市規劃管理制度。不得不承認,建筑普遍短命,雖然對于普通居民、社會本身毫無益處,但對城市規劃,以及盲目追求眼前政績的考核制度來說,卻是極為契合的。正如廣東省委書記汪洋此前曾指出的,“建大橋,這是GDP,讓大橋塌了、拆了又是GDP,再建一次大橋還是GDP”。這種制度背景下,建筑“建了拆,拆了建”難以避免,而既如此,就算是建筑質量本身十分可靠,“短命”的宿命也是注定的。
此外,目前我們的房地產管理制度、征地拆遷制度,同樣也是建筑短命的推手之一。居民只有房屋建筑本身的所有權。這意味著,居民對房屋的產權實際上是不完整的。在這之上的房屋或者說建筑的質量當然也就岌岌可危了。
(作者系評論員)
(責任編輯: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