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幫助客戶簽訂房產交易陰陽合同,房產中介我愛我家遭遇北京朝陽區房管局行政處罰,罰金3萬元。昨天,記者就此聯系了我愛我家相關人員,公司對遭遇朝陽區房管局3萬元罰款一事進行了確認。目前,朝陽區房管局也對涉案房產停止了網簽,但我愛我家經紀公司的網簽權利并沒有被停止。
據介紹,此次我愛我家協助簽訂的陰陽合同發生在去年。去年下半年,郭先生的妻子黃某未經他同意,擅自將朝陽區的一套房產通過我愛我家出售給買房人孫某。后來郭先生把孫某和我愛我家訴訟之朝陽法院。郭先生調查了解到,我愛我家為房屋成交簽署了陰陽合同,將291萬元的實際房款,在網簽時改成了200萬元。郭先生隨后向房管部門進行了舉報。朝陽區房管局接到舉報后,調出了相關的賣房合同。調查顯示,2012年8月23日所簽訂的這份買賣合同,是我愛我家通過存量房網上簽約系統填寫打印并最終完成網上簽約,但并未按照房屋實際交易價格為當事人提供網上簽約服務,為當事人規避房屋交易稅的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合同提供了便利。
新聞內存
“陰陽合同”是二手房交易公開秘密
通過陰陽合同規避稅費幾乎是二手房交易中公開的秘密。以一套160萬左右的房子為例,將網上簽約價格進行調整,如以80萬作為網簽價,則應稅基準也以80萬為準,契稅、印花稅、所得稅這些都要少交很多。如果房子未滿五年,買房人要交契稅和印花稅,賣房人要交契稅、印花稅、營業稅、所得稅,正常情況160萬的房子買賣,買賣雙方稅費總計約9萬元左右,如果按照80萬交稅,雙方總計交稅不超過3萬元。兩者之間的差額就是稅收的流失。文/本報記者 范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