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8日電(記者 趙新兵)全國政協委員汪紀戎8日在全國政協十屆四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代表無黨派人士界委員發言時針對中國目前環境建設中的問題指出,應盡快完善生態補償機制,構建環境友好型社會。
原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汪紀戎說,盡管生態保護能產生巨大的社會效益,但保護者一般不能從市場上自動獲得經濟效益和補償,生態保護受益區的經濟發展卻又未考慮應承擔的環境成本,助長了資源開發者把開發造成的生態破壞的外部不經濟性轉嫁給社會和環境。而經濟欠發達、貧富差距大、財富分配不公,又激化了社會矛盾,致使社會沖突向生態領域擴散、轉移和蓄積,損害了資源環境,同時也惡化了環境問題的人文社會背景。
汪紀戎指出,建立并完善生態補償機制,建全生態補償政策,國家才能在優化開發、重點開發區與限制開發、禁止開發區之間進行平衡和調整,才能通過公益補償機制尋求東部經濟資本和西部生態資本的平衡,實現東西部人民生態保護惠益的平衡。
汪紀戎呼吁,調高中央財政轉移支付直接用于生態保護的比例;對西部輸出的資源、能源征收生態補償費,設立西部生態補償專項基金,重點用于補助資源、能源開發后的生態修復;盡快開展生態補償試點;對占有環境資源不等進行平衡和調整,不僅要靠政策,還應在民法和物權法中作出明確規定,在全社會樹立“環境有價、資源有價、生態功能有價”的觀念。
他還建議修改環保法,理順環保基本法和其他環境資源法律、法規之間的關系,規范各級政府的行政行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