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日報網環球在線消息:2005年10月份,我去了一家國內著名的電子商務公司A,擔任人力資源部經理的職位。2006年2月份,一家新加坡房地產公司B看中了我的經驗(我是HRM專業本科、工作6年、而且有“白手起家”的成功經驗),通過中介向我伸出了橄欖枝。待遇是我在原公司的兩倍而且提供公寓。我開始時拒絕了,因為感覺房地產行業普遍存在管理問題,而且我到A公司時間不長但是工作還算開心。B公司的老板反復游說我,我感覺對方很有誠意,而且工作空間很大、具有高層的管理權限、待遇也確實誘人。就這樣反復了解中,我在4月份決定了去B公司,在做好A公司的交接工作后于5月份去了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