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聯營辦廠:有些”廠家“在報刊刊登所謂免費供料。尋求聯營加工手套或服裝的廣告稱只要購買他們的加工機械,交押金免費領料加工,廠方負責回收,你就可獲得高額的加工費。結果并非如此。當你購買他們的機械,交押金領料加工完產品送交時,廠方也會以不合格拒收,或廠家搬到異地他鄉,不知去向。這些尋求聯營加工的廣告目的是出售他們的劣質機械和騙取押金,使你血本無歸。
五、藏品回收:有些廣告主大吹收茂古錢幣等物可致富,照他們的資料收茂古錢幣,可收到許多枚價值幾百無至幾萬元的矸錢,再送到古錢幣交易市場出售,就能成為富翁。這是一個鋪滿鮮花的陷阱。廣告主打著“長期收購古錢、像章紙幣、硬幣等”幌子,只不過是吸引你花高價去購買他的有關資料。
六、特種養植:許多不法廣告商利用農民信息不靈和致富心切等心理,以簽合同、法律公證、保證回收為幌子,將一些當前尚未形成市場的動物品種四處傾銷。然后利用特種動物長大到繁殖的時間差、價格差,短時間內加大放種量,壓縮回收數目,見時機成熟便攜款潛逃,使合同變為廢紙。更甚者在售種時極不負責任,例如,把牛蛙當美蛙出售,或者把商品蛙當成種蛙出售等等。
七、轉讓“專利”:有引起單位或個人為了騙取所謂的技術轉讓費,專門提供一些不成熟、虛假、無實用價值的技術,并稱已獲專利,專利號為XX。本地一農向單位接產洗衣粉,可生產的產品始終無法達到廣告宣樂的標準。難怪一些權威人士稱,按其技術資料生產出來的產品絕大數為偽劣產品。如按提供的專利事情到專利局查詢,就會發現純屬烏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