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社發 吳芒子 攝
中國日報網環球在線消息:KTV版權費能否按歌曲的點播率收取?信息時報報道,國家版權局版權司司長王自強在“版權保護與創新型國家”全國巡回演講活動中表示,按點播率收版權費難以實行。
據悉,此次在廣州舉行的活動是由國家版權局主辦,中國版權保護中心、中國版權協會、廣東省版權局、廣州市版權局承辦。就目前中國版權保護存在的問題,王自強表示,侵權問題已成為了全球的公害,解決這個問題需要一個過程。據他介紹,中國的版權保護起源于改革開放,中國用不到30年的時間走過了發達國家數十年甚至上百年的路程。“但由于制度不長,社會意識不強,侵害知識產權的現象較多甚至很嚴重。喚起全社會對知識產權的認知度,解決問題需要長期的工作”。
在針對目前民眾比較關心的KTV版權收費是否合理合法的問題時,王自強表示,卡拉OK版權費的收取依據《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和《著作權法》的,合理合法。據悉目前收取的標準不超過卡拉OK經營總額的1%,而且該標準僅是收取版權使用費的上限。
他指出,在實際收費過程中,還要根據我國東、中、西地區差異,以及同一地區不同規模的經營對象向下適當調整,且目前并沒有設置下限。但不少KTV針對按照每天每包房的收取方式有質疑,版權費是否能按歌曲的點播率進行收取呢?王自強反問,“卡拉OK是一種亞洲現象,在亞洲國家以及臺灣香港等亞洲地區,都沒有采用歌曲的點播率進行收費,因為這種收取方式難以實行,其他國家都沒有使用點播率的收取方式”。(黃艷
楊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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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繼陜西、山東、云南等省相繼啟動卡拉OK版權交費后,北京當日也迎來KTV版權保護的破冰之旅。中國音像協會北京聯絡站正式對外宣布啟動首都KTV版權交費工作,英輝煌(北京)國際娛樂俱樂部等10個單位作為代表與中國音像協會北京聯絡站簽署卡拉OK版權許可使用協議。據中國音像協會北京聯絡站負責人介紹,首都KTV版權交費工作已全面展開,按照《中國音像協會關于收取卡拉OK行業版權使用費的公告》規定,收費計算時間從2007年1月1日起,收費標準將依據國家版權局發布的2006年1號公告確定的12元/包房/天,同時參考北京市人均消費指數、人均可支配消費指數及人均文化娛樂消費指數等統計數據,對收費標準進行適當調整。4月1日前北京簽約交納全年費用的KTV業主,可享受8元/包房/天的優惠。
編輯:富文佳 來源:信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