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在線消息:國家安全與新聞自由,這是一個十分典型的美國式難題。最近,美國《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和《洛杉磯時報》等媒體報道,美國政府以反恐為名,對世界很多國家的金融系統實施了長達5年的秘密監控,這將公民個人的隱私置于政府的窺探之中,構成了對公民自由的威脅。
但是,媒體的報道遭到了美國政府的強烈批評。美國總統布什憤怒地表示,公開這一項目的行為是可恥的,“對美國的利益造成了很大傷害,使得打贏反恐戰爭更加困難”。
美國憲法保護公民的知情權、言論權和出版權,但國家安全事務必然要求一定程度的保密。歷史上,國家安全與新聞自由的沖突屢屢成為美國政治的熱點。其中最著名的當屬1971年的“五角大樓文件案”,美國政府以間諜法要求《紐約時報》停止刊登從國防部泄漏的一份秘密文件。美國最高法院的判決認為,由于政府沒有證明這個報道給國家帶來“即刻而現實的危險”,所以不能事先對出版物實行控制。這個歷史性的判決維護了美國新聞媒體的自由。
“9·11”以來,布什政府推行國土安全和全球反恐戰略,在國內加強對社會的控制,在全球監控和打擊恐怖主義網絡。國家安全與新聞自由之間的矛盾也相應激化:一方面,政府對人權、公民自由的侵犯成為新聞媒體報道的熱點;另一方面,反恐和國家安全戰略需要政府加強對新聞媒體的控制。近年來,關塔那摩監獄問題、伊拉克虐囚事件、歐洲黑獄事件、“電話竊聽門”等丑聞在美國媒體上層出不窮。這些新聞報道固然帶有政治斗爭的色彩,但在根本上是美國根深蒂固的新聞自由理念的反映。
新聞自由作為神圣不可剝奪的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受到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保護。這一理念源自美國人近乎原教旨主義的自由傳統,美國開國元勛托馬斯·杰斐遜曾有一句名言:“在報紙和政府之間,我寧可選擇有報紙而無政府,而不是有政府而無報紙?!痹诿绹鐣驼挝幕?,新聞自由有其深厚的基礎,新聞媒體享有美國政治“第四權力”的美名。
然而,美國的新聞自由也是有邊界的,因為它是美國特殊的國情和歷史條件的產物。在人類進入核武器和火箭時代以前,美國在地理上受東西兩個大洋的保護,南北無強鄰。這種地緣戰略的得天獨厚的條件使美國人免受國家安全問題的壓迫,美國公民可以在這樣安逸的環境中揮霍包括新聞自由在內的個人權利。20世紀,美國加入兩場世界大戰,卷入與蘇聯的冷戰,逐步確立自己的全球霸權。在這個過程中,國家安全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約束了美國的新聞自由,但并沒有在兩者間造成很大的矛盾和沖突。這是因為戰爭(包括冷戰)比較容易在國內形成共識,媒體也會保持自律。
然而,“9·11”之后的反恐是一場特殊的戰爭。美國人真正感覺到了一種遠在天邊、近在眼前的威脅。美國人時刻感受到不安全,但卻無法辨別威脅來自何處,因為恐怖主義是無形的。在這場非常規的戰爭中,危險可能就發生在下一分鐘,敵人可能就藏在你的隔壁。這種威脅從根基上動搖了美國社會和美國人享受自由的安全環境。因此,當遭遇反恐戰爭的時候,美國人奉為圭臬的新聞自由恐怕需要界定新的邊界。(作者是中國社科院美國所外交室主任)(來源:環球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