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環球在線消息:預算問題是關系到民主制度是否名副其實的大問題,沒有健全預算的政府是"看不見的政府",而"看不見的政府"必然是"不負責任的政府"。因為只有看得見,人民才能對它實行有效的監督。改革者認為從這個意義上,預算是一種對政府和政府官員實施的"非暴力的制度控制方法"。
上海市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開會前的幾天,代表們收到了一本特別的書———《地方人大預算審查監督簡明讀本》,這本書深入淺出地講解了如何管好政府的“錢袋子”。不僅正在開會的市級代表人手一冊,近5000名的區縣代表也是人手一冊。(《南風窗》2月25日)
上海人大出書教代表如何審查政府預算是一個具有標志性意義的事件,意味著如何管好政府的“錢袋子”不僅是輿論和公眾的呼聲,而且正在成為政府自覺的行動。
作為一名普通公民和納稅人,對于每年人代會通過的預算案很難通過已有的信息渠道搜集到,想知道自己所在市或區的預算情況更不是一件容易事。雖然公眾作為國家預算收入的承擔者,有權知道和監督上繳收入的使用情況,但在我國預算在通過后不予公開,公眾對自己上繳的錢具體怎么花的,花在哪里根本不清楚。
上海人大出書教代表如何審查政府預算的突出意義在于向“預算實質監督不夠”開刀。我國政府的收支不僅有預算內、外之分,而且還有制度內、外之分。近年來,預算外收入的規模一直保持在預算內收入的50%以上,而制度外收入規模大體上也與預算外收入相當,這種收入格局必然導致與之相適應的支出格局。這一狀況意味著有一半以上的政府收支游離于政府預算控制之外。政府收支管理的現狀反映了我國的財政還不是真正的公共財政,而現行預算制度離現代意義上的政府預算制度還有很大一段距離。
事實上,我國政府預算編制科目過于籠統,內容不夠詳細,編報時間短,透明度低,公眾難以參與等,弱化了預算監督的基礎。各級人大對政府預算和決算的審查監督威懾力不大,約束性不強,特別是違法違規責任難以落實,沒有相應的責任追究制度,監督質量不夠高。而各部門內部的監督更為薄弱,缺乏有效的約束制衡,政府財政資金分配和使用中的漏洞和隱患比比皆是。預算監督的信息化程度低,資源不能共享,檢查結論不能相互利用,加大了監督成本,降低了監督效率。上海市的做法對于改變種種不當的政府預算行為具有積極的意義。
19世紀的美國進行過一場被稱為在“進步時代”進行的財政預算改革。改革者提出的口號和目標是:預算問題是關系到民主制度是否名副其實的大問題,沒有健全預算的政府是“看不見的政府”,而“看不見的政府”必然是“不負責任的政府”。預算改革的目標,就是要把“看不見的政府”變為“看得見的政府”。因為只有看得見,人民才能對它實行有效的監督。改革者認為從這個意義上,預算是一種對政府和政府官員實施的“非暴力的制度控制方法”。在筆者看來,上海市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這種要義。
財政權在某些國家被形象地稱為公眾享有的“管理國庫的權利”或“錢包的權利”。上海人大出書教代表如何審查政府預算邁出了第一步,這一步,或是微小的一步,但卻是公眾享有“錢包的權利”的一大步。我們期待著公眾用“錢包的權利”把“看不見的政府”變為“看得見的政府”。(來源:燕趙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