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環球在線消息:今天的聯邦最高法院中,沒有任何一位大法官會公然宣稱反對死刑。但是九位大法官中的八位對死刑判決的態度,正與其政治理念一般明確而堅定,為民眾和媒體所熟知,同時也是四比四相互對立的。
6月4日,一名被指控搶劫、謀殺、強奸的案件以五比四的票數通過恢復被告人的死刑,算上這一案件,聯邦最高法院在本次開庭期共聆訊了八件死刑案。四位大法官布雷耶、金斯伯格、蘇特、史蒂文斯一如既往地對全部八名被告人投票撤銷死刑判決。包括前述案件在內的四個案件中,主張撤銷死刑判決的四名大法官屬于少數;但在另外四個案件中,由于肯尼迪大法官的加入,他們以微弱優勢作出了有利于被告人的判決。其中一個案件,他們更獲得了首席大法官羅伯茨的支持。當然,在判決理由上,羅伯茨只是出于其尊重州法院撤銷原死刑判決的一貫理念,與四位自由派同僚因對死刑持否定態度而主張撤銷是存在極大區別的。
對死刑判決所持的觀點,與對墮胎、同性戀等議題的理念一樣,保守、自由兩派法官的理念及判決意見針鋒相對,法院的相關判決在倍受關注的同時也飽受質疑。 1972 年,聯邦最高法院曾以死刑的適用會構成對憲法第八修正案的違反為由,認定死刑判決違憲;但四年之后,聯邦最高法院又作出判例支持將死刑適用于某些罪行。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在聯邦最高法院贏得死刑案件的勝訴,對于辯護律師而言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而且辯護律師的上訴理由也只有訴諸于死刑判決是否屬于酷刑、有無合憲性。但在今天,辯護律師們正在慢慢恢復信心,接受聯邦最高法院死刑案被告人的委托之后,辯護律師們的目標只有一個,那就是肯尼迪大法官。誰能說服肯尼迪,誰就贏得了勝訴。
雖然死刑理念之爭仍將繼續,但是,由于一些秉持法律現實主義理念的中間派大法官的關鍵性作用,死刑判決的適用將更建基于對案件本身的考察,政治理念在死刑判決中的作用或將日漸減弱。也因此,死刑作為具有最大威攝力的刑罰方式,在可以預見的將來仍不會被徹底擯棄。(文/研究員 何遠 編輯:陳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