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站環球在線消息:
陜西讀者李宏 問:
近日,臺灣漁船在釣魚島海域被日本艦船撞沉的事件,再次引發了人們對釣魚島問題的關注。請問,釣魚島問題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環球人物》雜志 答:
釣魚島諸島位于中國臺灣省基隆市東北約92海里的東海海域,總面積約6.3平方公里,主要由釣魚島、黃尾嶼、赤尾嶼、南小島和北小島及三個小島礁組成。按照國際《大陸架公約》,我國對坐落在東海大陸架上的釣魚島諸島擁有主權。
早在明朝初期,釣魚島諸島就已明確為中國領土。1895年,日本趁甲午戰爭清政府敗局已定之機,在《馬關條約》簽訂前3個月竊取這些島嶼,劃歸沖繩縣管轄。1943年12月,中、美、英發表的《開羅宣言》規定,日本將中國東北、臺灣、澎湖列島等在內的土地歸還中國。1945年7月簽署的《波茨坦公告》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同年8月,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無條件投降,這意味著日本應將臺灣及其附屬的釣魚島諸島歸還中國。但1951年9月8日,日本卻同美國簽訂了片面的《舊金山和約》,將釣魚島諸島連同日本沖繩交由美國托管。對此,中國政府鄭重聲明,《舊金山和約》是非法的、無效的,因而是絕對不能承認的。1971年6月17日,日美簽訂“歸還沖繩協定”時,這些島嶼又被劃入“歸還區域”,交給日本。對此,我國政府再次提出強烈抗議。上世紀70年代,經地質勘察發現,釣魚島附近海域藏有豐富的石油等資源。于是,釣魚島的歸屬問題再次成為關注焦點。(來源:《環球人物》雜志 編輯:劉一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