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松綁” 中給縣域經濟“強筋壯骨”
——訪全國人大代表 遼寧省葫蘆島市市長都本偉
“郡縣治則天下安,縣域強則國家富。發展經濟,就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而言,迫切需要研究解決的是如何適度減少管理層次,改變管理方式,擴大縣域經濟管理權限,為縣域經濟發展創造更為寬松的體制、機制和政策環境。”在國家推行大部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全國人大代表、遼寧省葫蘆島市市長都本偉對推進擴權強縣改革試點工作十分關注,都本偉建議,在全國有條件的地方應全面推進“擴權強縣”改革,激活縣域經濟發展活力。
“擴權強縣改革的初衷是為了破解縣域發展難題。”都本偉說,擴權強縣,其核心內容,就是把省、市兩級的一些審批權力下放到縣,使縣一級政府擁有更多的自主發展權。擴權強縣改革不僅有利于減少管理層級,提高行政效率,節約行政成本,而且拓展了縣域經濟發展空間,激發了縣域經濟發展活力,增強了縣域經濟綜合實力。就全國而言,無論是立足加快縣域經濟發展的當務之急,還是著眼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長遠之需,全面推進擴權強縣改革都是應該認真思考和深入研究的問題。
2010年10月開始,遼寧省委、省政府在葫蘆島市管綏中縣實施了首個“擴權強縣”試點。“兩年多的實踐證明,‘擴權強縣’沒有改變現有的行政區劃,操作起來不復雜,但卻能顯著提高管理效能。”都本偉說,“擴權‘松綁’,正是為增強縣級政府的統籌協調、自主決策和公共服務能力,賦予縣域經濟發展更大的自主權,可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促進縣域經濟發展,提升縣域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公共服務管理水平。這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符合黨的十八大‘簡政放權’的要求。”
結合葫蘆島兩年多的實踐,都本偉建議,要認真總結全國各地“擴權強縣”改革試點縣的經驗,選擇恰當時機,逐步在全國推開。“擴權強縣”應遵循的原則是科學發展,當擴則擴,當合則合。要以“擴權強縣為基礎,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完善相關立法,科學配置行政權利,在全國實行省管縣、市管區的行政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