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爾特·惠特曼
沃爾特·惠特曼(Walt Whitman,1819年5月31日-1892年3月26日),生于紐約州長島,他是美國著名詩人、人文主義者,他創造了詩歌的自由體(Free Verse),其代表作品是詩集《草葉集》。
1819年,惠特曼生于現今長島,南亨亭頓附近的一個農舍中,他在九個兄弟姐妹中排行第二。1823年,惠特曼一家移居到紐約布魯克林區。惠特曼只上了6年學,然后開始做印刷廠學徒。惠特曼基本上是自學的,他特別喜歡讀霍默、但丁和莎士比亞的作品。
做了兩年學徒以后,惠特曼搬到紐約市,并開始在不同的印刷廠工作。1835年,他返回長島,在一所鄉村學校執教。1838年至1839年期間,他在他的家鄉辦了一份叫做《長島人》的報紙。他一直教書直到1841年,之后他回到紐約并當了一名記者。他也在一些主流雜志上擔任自由撰稿人,或發表政治演講。
惠特曼的政治演講引起了坦慕尼協會的注意,他們讓他擔任一些報紙的編輯,但是沒有一個工作做的長久。在他擔任有影響力的報紙《布魯克林之鷹》的兩年間,民主黨內部的分裂使得支持自由國土黨的他離開了工作。在他嘗試為自由國土辦報紙的努力失敗后,他開始在不同的工作間漂浮。1841年到1859年間,他共在新奧爾良編輯過1份報紙、紐約2份報紙和長島四份報紙。在新奧爾良的時候,他親眼目睹了奴隸拍賣——當時很普遍的事情。這時,惠特曼開始著力寫詩。
19世紀40年代是惠特曼長期工作的第一個收獲期:1841年他出版了一些短篇故事,一年后他在紐約出版了小說《富蘭克林·埃文斯》(Franklin Evans)。第一版的草葉集是他自己付費出版的,出版于1855年,也是他父親去世的那年。但是他的詩集由12篇長篇無標題的詩組成。一年后,在草葉集的第二版,連同愛默生的祝賀信一同被出版。第二版有20組詩。愛默生一直企盼著一名新的美國詩人,現在他在《草葉集》中找到了。
在美國內戰后,惠特曼在內政部當職員,但是當當時的內政部部長詹姆士·哈蘭發現他是“討厭”的《草葉集》的作者后,他把惠特曼解雇了。
到了1881年的第七版時,由于不斷上升的知名度,這版詩集得以暢銷。詩集帶來的收入使得惠特曼可以在紐約卡姆登買上一間房子。
惠特曼于1892年3月26日逝世,他被安葬在哈利公墓(Harleigh),在他自己設計的墓碑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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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日報網英語點津 Jul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