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誘殺女教師殺人后唱歌洗桑拿

法庭上,楊森流下了悔恨的淚水
“我們是最好的朋友,我從沒想過害她,由于我的年輕魯莽,給她和她的家人帶來了無法彌補的傷痛,我也對不起我的家人……”
1月28日,因不服一審的死刑判決,云南首例網聊騙財殺人案在云南省高級法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庭審中,“網絡殺手”楊森對殺害網友的行為后悔不已,當庭落淚,“希望法官能夠給我一個活下去的機會!”
大學生誘殺南京女教師
現年25歲的楊森是云南省藝術學院戲劇學院2003級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本科的一名在校大學生。楊森的家庭條件并不好,至今還拖欠著學校1萬多元的學費,可他沉迷于網絡,寧可把錢拿來上網。
2005年,楊森以網名“秋的別館”在網上聊天時,認識了一個叫“紅泥”的女網友?!凹t泥”其實姓雷,46歲,是南京某中學的一名教師,兩人在網上一聊如故。網聊中,楊森向雷某吹噓投資經商并返以高利,在高利誘惑下,從2005年到2006年間雷某共匯給楊森148020元。
2007年1月2日,雷某到昆明向楊森索要欠款,楊森開著他從租車行租借的伊蘭特轎車,到王筇公路一無人之處時,兩人為還錢的事爭執起來,不想還錢的楊森兇相畢露,一手捂住雷某的口鼻,一手解下雷某脖子上的圍巾,用圍巾死死勒住雷某的脖子。
殺人后,楊森將雷某拖進了公路旁的野草堆里,并從雷某身上搜走了眼鏡、錢包等物品。隨后,楊森用雷某的手機,向雷某的家人朋友發短信,謊稱急需用錢,讓其家人趕快匯錢。
2007年11月,昆明市中級法院經審理一審判決:以詐騙罪、故意殺人罪,判決楊森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20萬元;判令楊森賠償雷某的家屬經濟損失76892元,所得贓款繼續追繳。
一審判決后,楊森以量刑過重為由提出上訴。
殺人后唱歌洗桑拿
28日,省高院二審開庭審理此案。控辯雙方的爭執主要集中在“此案的定性是否是故意殺人”“楊森是否構成詐騙罪”“楊森是否有自首情節”3大焦點問題上。
法庭上,檢察官說了一個細節,讓人們感到楊森的冷血,“楊森殺人后并不驚慌,像沒事似的,當晚還到KTV去唱歌、喝酒、洗桑拿,玩得很晚”,就連見多識廣的檢察官也不禁感慨:“他這么年輕作了大案后,還這樣放松,這對于一般人是不可想象的!”對此,楊森的解釋是:“當天,我訂了一個KTV,準備和雷某一起去唱歌。后來,(雷某死后)我一個人開車回來,KTV的工作人員打電話來催,我想房都訂好了,就過去了?!?/font>
因為案情重大,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寧可賭博也不交學費
法庭上,楊森辯稱自己的行為只是為了脫身,并不想故意殺死雷某,“我們認識幾年了,是最好的朋友,我從沒想過害她。我拿了她的錢不假,可我想做生意賺了錢后會還她的?!?/font>
問:既然你們是好朋友,你為什么要殺雷某?
答:當時她罵我媽,還吐口水在我臉上。我打了她幾下就想走了,但有一輛車開過來,她竟大叫“抓騙子”,我為了不讓她亂說,才捂她的嘴、勒她的脖子。
問:你有沒有欠學校學費?
答:欠了1萬多元
問:雷某打了十多萬元錢給你,你為什么不交學費?
答:我想拿出來做生意,賺了錢再交學費。
問:你有沒有賭博?
答:有,輸了幾萬元錢。
問:為什么要去賭博?
答:朋友叫我去玩,我想賭博比做生意(錢)來得快,就去賭了。
在最后陳述時,楊森聲淚俱下:“我算是一個虛榮心很強的人,自尊心也太強,發生這樣的事完全是由于我的爭強好勝。由于我的一時沖動,我忽視了一個人的生命,這個行為是一個很不好的行為。在這事中,我相當鄙視自己的所作所為,由于我的年輕魯莽,給雷某及其家屬帶來了無法彌補的傷痛,我也對不起我的家人。我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無比的羞愧和恥辱,同時也很自責,希望法官能夠給我一個活下去的機會!”
綜合消息
來源:現代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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