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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電召軟件不能“加價”召車,軟件服務商所收取的費用,必須與本市出租汽車電召服務收費標準“看齊”,也就是即時召車服務5元,提前4小時召車服務費6元。昨天,市交通委運輸局出臺了《北京市出租汽車手機電召服務管理實施細則》,并開始試行。
手機軟件加價召車被“叫?!?/strong>
6月1日起,北京市出租車電召服務平臺96106啟用。但記者調查了解到,不少司機對96106發(fā)出的“號召”并不積極應召,而是偏向于其他的手機召車軟件。原來,很多召車軟件發(fā)出的乘客叫車信息,都有“加價”?!白钌偌?元,還有加20元的?!弊蛱欤晃怀鲎廛囁緳C拿出手機給記者出示,他幾天前應召的一單活,乘客加價20元?!斑@種活兒我們愛接,即使乘客爽約,系統(tǒng)也會給我20元?!?/p>
而記者采訪中遇到更夸張的事,一位司機接了一單加價50元的活兒,這趟活實際收取乘客的車費才16元。
不過,昨天起實施的《細則》要求,今后手機電召服務運營商應與出租汽車調度中心“96106”簽署合作協(xié)議,綁定服務、聯(lián)合調派。這些手機電召軟件必須經(jīng)本市出租汽車行業(yè)主管部門備案,獲得授權許可,接入行業(yè)統(tǒng)一的電召服務平臺。
而軟件的名稱也要保持與行業(yè)統(tǒng)一電召服務平臺名稱的相對一致性,在“96106”后可冠以“××”手機電召服務運營商的名號,其應用軟件涉及的電召服務收費,須符合本市出租汽車電召服務收費標準,即時召車5元,提前4小時預約召車6元。
“官方”手機電召軟件將推出
據(jù)介紹,出租車電召服務將推“聯(lián)合調派、開放共享”的服務模式,目前有幾家手機電召服務商,正在開展行業(yè)備案與技術對接工作。對接和測試工作完成后,將陸續(xù)向社會推出統(tǒng)一叫車軟件。
即將推出的手機電召軟件,功能齊全,具備電召服務的訂單錄入、查詢、取消、完成確認,還有駕駛員服務質量的評價功能,同時考慮駕駛員安全駕駛、開放性等需求。
與96106電話召車平臺一樣,手機召車軟件也要嚴格按照行業(yè)統(tǒng)一電召服務平臺技術接口協(xié)議,共享乘客叫車信息、駕駛員信息、調派的車輛信息及電召服務訂單信息等。
此外,還應該執(zhí)行統(tǒng)一電召服務平臺建立的乘客和駕駛員信用體系,也就是說,司機爽約要受處罰,乘客爽約3次以上,不再享受服務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