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不應該討論?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黃京平回答說,現實還沒有出現適宜探討這個問題的環境及時機。
記者問什么是適宜這個問題的環境及時機?
他回答:“中國貪官免死與廢除死刑是同一話題,這是確立一項公共政策的大事。其適宜的環境條件和時機需要有相對成熟的民意、社會政治、社會制度、法律制度、輿論監督,比如預防貪污賄賂犯罪的有效機制、替代死刑的懲罰措施等。”
黃京平說,近年來,公眾從公開渠道獲得的信息中感受到腐敗嚴重、貪官眾多,因此將治理腐敗的希望集中于刑法的嚴厲程度上。其實,預防腐敗還有賴于許多重要的制度機制和條件,并非僅僅以極刑懲治貪官能一了百了。
“現在探討貪官免死,對有序、合理地使用廢除死刑進程,減少死刑罪名,不太好。”黃京平說。
來源:法制日報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