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從市教委獲悉,中央財政對本市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下達臨時補貼專項資金,各校已將財政補貼資金足額發放到學生手中。
為幫助家庭困難學生緩解因物價上漲帶來的生活壓力,中央財政對本市市屬公辦高校和民辦普通高校(含獨立學院)全日制在校本專科和研究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下達了臨時補貼專項資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人數按在校生總數的約14%確定,補貼標準為每生每月20元,補貼期限為2008年3月至6月,共4個月。
來源:文匯報